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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1

    根据厦门市人社局关于《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相关政策,符合申请条件领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领人需先将户口及人事关系转到厦门

    申请条件:

    1. 具有厦门户口;

    2. 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并已办理入厦人事关系;

    3. 引进时已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4.申请时自引进之日起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注意:具体政策厦门市人社局关于《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为准。

    联系人:校办人事科 董老师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校行政办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