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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及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6 浏览次数: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及职责》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馆、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20251021


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实训室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实训室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实训室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实训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实训室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长:何守信

副组长:胡小春、张志云、李天弘

  员:林宋发、陈君璐、陈廷姣、张忠达

三、二级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成员

二级学院院长是所辖实训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训室安全员由二级学院院长指定。

四、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实训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教务处是牵头负责实训室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

3、根据实训室教学发展需要,制定实训室安全长远建设规划。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实训室管理建设。

4、负责实训室全面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实训室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协调,解决有关实训室建设问题。

5、负责教学实训室安全准入审核,包括实训室教学新项目/活动申请立项前的风险安全评估。

6、确保实训室安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有效。

7、发生实训室重大安全事故,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8、管理好实训室教师组织好实训课教学,并确保实训课安全地正常进行。

9、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参加四次实训室安全检查,包括专项安全检查。

10、每学期更新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确保每间实训室有专人安全管理。

11、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关进入实训室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或测试。

12、每年举行一至两次应急疏散演练。

五、二级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成员职责

1、每月组织一次二级学院实训室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并跟踪问题整改和反馈。

2、负责二级学院实训室日常设备的安全检查和卫生检查,确保实训室设备安全有效。当实训设备出现问题时要及时贴上安全警示标志,防止误用。

3、负责检查实训室课堂上的“实训室实践教学登记薄”的记录,确保实训教师上完课有记录设备情况和卫生情况。

4、负责定期组织人员清扫实训室卫生。

5、负责检查实训室的灭火器,并及时更换不能使用的灭火器。

6、负责检查实训室走廊、楼梯通道的疏散指示灯,发现损坏或不能使用要及时报告保卫处更换。

7、负责检查实训室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通道无堆放仪器、物品现象。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510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