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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教代会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作者: 浏览:158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教代会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馆、中心):

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教代会联系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20241212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教代会联系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与学校各部门、各教职工群体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代会联系会议是教代会闭会期间,教代会代表与学校领导、相关部门及教职工群体进行信息交流、意见反馈和协商议事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 教代会联系会议遵循民主、平等、协商、实效的原则,旨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推动工作。

第二章 会议组织

第四条 教代会联系会议由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或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会议成员包括教代会代表、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根据需要邀请的教职工代表。

第六条 会议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事务的筹备、协调和落实。

第三章 会议职责

第七条 教代会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

1.传达教代会决议和学校重要决策,确保信息畅通。

2.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反馈。

3.协商讨论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4.监督学校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促进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八条 教代会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第九条 会议议程由常委会确定,并提前通知会议成员。

第十条 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发布给会议成员及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常委会负责督促落实,并向下次会议报告执行情况。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十二条 会议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会议期间,会议成员应遵守会议纪律,积极发言,尊重他人意见,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第十四条 会议成员应认真执行会议决定,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教代会常委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教代会常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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