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教代会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作者: 浏览:158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教代会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馆、中心):
为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教代会联系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12日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教代会联系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与学校各部门、各教职工群体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代会联系会议是教代会闭会期间,教代会代表与学校领导、相关部门及教职工群体进行信息交流、意见反馈和协商议事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 教代会联系会议遵循民主、平等、协商、实效的原则,旨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推动工作。
第二章 会议组织
第四条 教代会联系会议由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或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会议成员包括教代会代表、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根据需要邀请的教职工代表。
第六条 会议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事务的筹备、协调和落实。
第三章 会议职责
第七条 教代会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
1.传达教代会决议和学校重要决策,确保信息畅通。
2.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反馈。
3.协商讨论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4.监督学校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促进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八条 教代会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第九条 会议议程由常委会确定,并提前通知会议成员。
第十条 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发布给会议成员及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常委会负责督促落实,并向下次会议报告执行情况。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十二条 会议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会议期间,会议成员应遵守会议纪律,积极发言,尊重他人意见,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第十四条 会议成员应认真执行会议决定,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教代会常委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教代会常委会所有。
COPY RIGHT 2016-2017 版权所有: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闽ICP备14013652号
院办:0592-2291666 招办:0592-7762777 传真:0592--7762779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3000号